4月27日,“梅姨拐賣兒童”案中兩名人販子被執行死刑。唯一遺憾的是,案件核心人物“梅姨”仍然逍遙法外。然而,有媒體發現,十余枚“梅姨”商標早已被多家公司及自然人申請注冊,涉及農林生鮮、醫療用品、服裝鞋帽、餐飲住宿、廣告銷售等多個領域。
把一名罪行累累、被全國通緝的人販子的名字注冊成商標,實在匪夷所思。但凡了解一點“梅姨案”的人,基本反應都是皺眉和不解:人販子名號,豈能當商標?這些公司及個人究竟出于何種目的?
商家注冊“梅姨”商標無非是為了蹭熱度打出的“擦邊球”。從商標集中注冊的年份分析,2016年、2017年恰好正是“梅姨案”犯罪嫌疑人張維平等5人落網,以及“梅姨”名字走入公眾視線的時候。所以,涉事商家及個人很可能是“揣著明白裝糊涂”,明知道“梅姨”二字的消極意義,仍不惜博眼球、賺流量,無底線地牟利。
生活中,不僅有“梅姨”一類的違法者名字被注冊為商標,諸如“江歌”之類的受害者,“谷愛凌”之類的知名人士,也都有過被注冊為商標的經歷。凡此種種,皆反映出個別商家和個人投機取巧、為博取流量不擇手段的亂象。
警方公布的梅姨畫像
此般違背公序良俗的奇葩操作,必然招致指責和批評。一方面,心術不正者難辭其咎。企業有沒有考慮過,把人販子名字當招牌,不僅賺不來真金白銀,反而嚴重損害公司形象。幾家公司集體湊熱鬧,注冊這樣一個飽受爭議的商標,足見其營銷策略從一開始就走歪了。不靠優質產品、高新技術吸引顧客,反靠走歪門邪道,只會不斷敗壞好感。
另一方面,商標審查部門在2016年后仍允許和批準“梅姨”商標注冊成功,難脫失職之嫌?!懊芬贪浮笔且患珖毮康墓召u案,“梅姨”更是人們深惡痛絕的人販子代號,商標審核人員難道聞所未聞?還是自認為無關緊要?直到2020年,“梅姨”商標仍被不斷注冊,多少令人寒心。
從道德角度上講,“梅姨”商標傷透了被拐兒童親屬和失孤家庭的心,既不尊重民眾情感,同時挑戰社會道德。我們有此認知還不夠,重要的是讓企業醒悟,別被流量遮望眼。良心痛不痛,錢賺得燙不燙手,商家需要捫心自問。
若論法律,“梅姨”商標同樣經不起推敲?!渡虡朔ā芬幎?,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對此,最高人民法院曾作解釋:商標標志或者其構成要素可能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屬于商標法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簡言之,“梅姨”不配作商標,也得不到法律認定。
可見,搶注人販子“梅姨”商標,是法律底線和道德底線“雙失”。流量時代,粗俗無底線的“黑紅”方式不過曇花一現,被流量裹挾而上,最終也將被流量席卷而下。因此,每個人都應該恪守底線和明辨是非,莫為流量拋棄良知底線,莫因流量失去自主判斷?!懊芬贪浮彪m未成定數,但隨著調查深入,相信會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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